文本库 | 最高法院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的通知(2016)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的通知
法〔2016〕237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,解放军军事法院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:
为满足强制清算、破产案件的审判工作需要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》第七条、第十四条条规定,决定对强制清算、破产案件类型单独分类(详见附件《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及代字标准》)。现将调整内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强制清算、破产案件从民事案件中分出,单独作为一大类案件,一级类型名称整合为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。
二、将强制清算、破产申请审查与受理后的强制清算、破产程序分列案件类型,即对强制清算或破产申请审查单独作为一类案件。
三、对不予受理、驳回强制清算申请或破产申请等裁定的上诉审理,作为强制清算与破产上诉案件,下设两个小类:强制清算上诉案件、破产上诉案件。
四、对强制清算或破产申请的不予受理、驳回申请裁定以及强制清算与破产上诉案件的监督,作为强制清算与破产监督案件,下设两小类:强制清算监督案件、破产监督案件。
五、强制清算、破产案件类型划分及代字新标准于2016年8月1日起施行。2016年8月1日前已编立的案件案号不变。
特此通知。
最高人民法院
2016年7月6日
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及代字标准
类型新名称 | 类型代字 |
十一、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 | |
(一)强制清算与破产申请审查案件 | |
01.强制清算申请审查案件 | 清申 |
02.破产申请审查案件 | 破申 |
(二)强制清算与破产上诉案件 | |
01.强制清算上诉案件 | 清终 |
02.破产上诉案件 | 破终 |
(三)清算与破产监督案件 | |
01.强制清算监督案件 | 清监 |
02.破产监督案件 | 破监 |
(四)强制清算案件 | 强清 |
(五)破产案件 | |
01.破产清算案件 02.破产重整案件 03.破产和解案件 | 破 |
——往期文本库链接——
文本库 | 国务院:优化营商环境条例(2019) 文本库 | 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(2019) 文本库 | 北京破产法庭: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(全文)
文本库 | 北京高院:关于加快破产案件审理的意见
文本库 | 北京高院: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(试行)
文本库 | 北京高院: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使用办法(试行)
文本库 | 北京: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统一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
文本库 | 北京高院: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
文本库 | 北京市税务局:《关于进一步推进破产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告》及其解读 文本库 | 北京:管理人办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及征信相关业务的联合通知
文本库 | 浙江高院:关于主债务人破产后保证人是否停止计息问题的解答
【阳光破产法课堂】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教授倾情指导,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徐阳光教授及其团队负责运维,旨在研习破产法,砥砺思想,促进交流。本公号推送的原创作品,如需转载,请联系秘书处获取授权方能转载;本公号转发的资讯文章,不代表中心的立场,仅用于学术交流探讨。联系方式:xuyangguang@126.com